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教育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院组字〔2005〕3号)、《关于我院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织材料归档及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管理办法》(院组字〔2005〕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教育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学校管理、教学秩序稳定的重要保证。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校、兴校热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育人质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以十八大召开为契机,以“毕业生党员文明离校”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学习党章、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其它要求任务;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为全校学生做出表率;带头文明离校,安全离校,为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作出积极的贡献;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母校争光,为党旗增辉。
二、严格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离校前一律转出。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学生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考取研究生、省选调生、地市公务员、面向基层就业和受聘特岗教师的,若所去单位确定,应当在离校前转出组织关系;若所去单位不确定,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也可以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或报到通知后的10天内转出组织关系。
5.党费统一交至2012年6月份。
(二)办理时间及相关程序
1.6月1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所属毕业生党员进行认真统计,填写《河南科技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名册》,报党委组织部。电子档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hist.edu.cn。
2.6月4日—8日,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到组织部领取空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人员进行统一填写和发放。
(三)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具体按照院组字〔2005〕4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扎实有效地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文明教育和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重要性,要安排专人负责到底,确保顺利完成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2.广大毕业生党员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自觉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和程序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妥善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往接收单位党组织。在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中,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5月21日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2.《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模板及各单位编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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