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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组织部致201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012年06月22日 11:48  点击:[]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们:

你们好!

在这葱茏而绚丽的夏日里,我们又迎来了毕业的时节。你们在美丽的河南科技学院辛勤努力、刻苦攻读,换来了今天丰收的喜悦。在你们即将告别母校,走上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之时,我们代表校党委对你们圆满完成学业表示热烈地祝贺!对你们在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的辛勤付出与积极表现表示衷心地感谢!

作为毕业生党员,不仅意味着你们是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也表明了你们在政治上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辉煌一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毕业生党员面临着一个如何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如何履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问题。为了使同学们对此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党委组织部详细列出了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有关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上报《河南科技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名册》至组织部组织科并领取空白组织关系介绍信。

2.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统一组织填写发放。

二、几种常见问题的处理

1.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之前,请你一定要询问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准确名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询问时要尽量联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接收地有变动,本人应持原介绍信、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立即返回学校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若确实在短期内不能返校的,应联系原所在院(系)基层党委、党总支帮助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前,要将原介绍信交给委托人。

2.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存,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要立即先向原所在院(系)报告,并马上返校予以补办。对介绍信丢失的党员或因主观原因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党员,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批评教育后仍认识不到自身错误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3.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凡发现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将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三、转移组织关系的几点要求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离校前原则上全部转出。

2.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学生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4.考取研究生、省选调生、地市公务员和面向基层就业、受聘特岗教师的,若所去单位确定,应当在离校前转出组织关系;若所去单位不确定,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或报到通知后的10天内转出组织关系。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省内30天,省外90天)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以落实组织关系。请不要将介绍信装到档案里,或长期放在身边,或不报到,以免造成介绍信过期作废。介绍信回执联统一邮寄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便于整理归档。

6.对预备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至关重要,请务必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地,并在预备期满后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由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

7.党员组织关系与户籍、档案(含入党材料)所在地没有必然联系,但与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紧密连在一起,不要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误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8.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若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可联系所在院(系)或党委组织部,我们将和你共同解决。

毕业生党员朋友们!希望你们在离校之际,一如既往地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恭祝你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学习进步,事业有成!

组织部联系电话:0373-3040324

Email:zuzhibu@hist.edu.cn

联系人:张 远 刘晓杰

河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O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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