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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018年06月25日 13:42  点击:[]

   为切实加强全院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特制定艺术学院学生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一、明确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重要思想;根据不同的要求,每月选定一个主题,适时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

二、坚持每月一主题,每周一话题学习制度。党支部每学期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和本支部实际制定学期学习计划,并坚持每月一个学习主题,每周一个谈论话题,每位党员要围绕学习主题和谈论话题,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

三、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可采取理论研习、指定阅读、分组讨论、实践活动等各种形式,也可结合专业开展红色经典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学习要有针对性的学,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把政治学习与解决党员思想实际紧密结合。

四、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暂定)是集中学习时间,地点定在11#208教室。集中学习时,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佩带党徽,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得请假。参加学习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积极参与话题研讨,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五、各支部、各党小组要有学习考勤簿,要求实名签到,各组长负责主持学习活动,要邀请相关老师参加指导集中研讨活动,并每季度向学院汇报各小组学习情况。

   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都要发言,向组织汇报在自己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得失,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各支部要加强对学习的组织引导和督促检查。每半年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为:各支部党员学习出勤情况、笔记记录情况、个人发言提纲、学习纪律情况等。各支部学习考核情况将作为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年度推荐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将视程度不同给予警示或延期转正的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将经支部会议讨论视程度不同进行相应的处理。

艺术学院党委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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