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师生员工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思想引领,为开创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最新论述。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六)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方面知识。
(七)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艺术领域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部署、重要决策。
(八)职业道德要求,课程思政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知识点等。
(九)校党委和学校职能部门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
主要以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为主,以党支部、教研室组织学习和自学为辅。学习可以采取宣讲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充分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报告会、讲座、论坛、网络学习平台等途径,用好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学习载体,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也可以安排和其他议事日程一并进行,但必须确保学习成效,防止搞走过场的形式主义。
四、学习要求
开学期间,师生员工每单周周四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习时间内除全校性活动外,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事项。教职工必须认真参加学习,遇有特殊情况要履行请假手续。集体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艺术学院党委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