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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2020年09月18日 11:20  点击:[]

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相关问题,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9月17日,艺术学院党委中心组在11208会议室组织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艺术学院全体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科研秘书、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参加了此次学习会。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张玉新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玉新带领大家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的相关论述,以及《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刑法》中与宗教有关的法律规定。就如何贯彻好《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精神,张玉新书记在学习总结时对艺术学院全体教工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重要意义;二是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相关问题;三是依法管理涉及宗教因素的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的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管理干部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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