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自愿申请、资助工作小组评比,艺术学院2021-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邢晓辉 赵冬冬 庄亚萌 董佳琦 张新瑶 董泽华 刘晓慧
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艺术学院
2022年4月11日
(初审/陈晓华 复审/刘凤 终审/徐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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