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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美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24年03月27日 16:45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美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具体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公示与落实、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成立复试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复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三、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分数线的原则。

2.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3.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一)复试比例和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学院按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4)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中填写心理测试问卷。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二)复试要求

(1)笔试。满分15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

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试题由美术与设计学院命制并组织考试。专题设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由美术与设计学院命制并组织考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要规范面试程序,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5)其他

若考核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3月30日09:00-18:00,11号楼210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身份证正反面居中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由培养学院或教务部门提供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盖章有效

(7)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对于在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往届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位证书编号;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8)《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10)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请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按照顺序提交(原件审核后立即返还本人)。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加权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招生指标,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拟录取”,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五)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动物科技学院提出申请。考生如对二级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六)复试纪律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名)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结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我院随后的通知执行。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列事项以学校发布的《河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六、联系方式

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公电话:0373-3693581,乔老师,手机号:13903806363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373-3040863、3693027

地址:校行政办公楼301室

举报监督电话:校纪委:3040279,投诉信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处:3040863,投诉信箱:yjsc10467@163.com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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